走賬八十萬的法律後果壹般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走賬是指把第三方的收入打到自己公司的銀行賬戶,到賬後,自己的公司再取現給第三方的行為,可能涉及洗錢犯罪、詐騙犯罪、偷稅避稅犯罪,也可能構成這些犯罪的幫助行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