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惡意欠款不還的量刑標準,也就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其具體量刑如下:
1、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惡意拖欠貨款是否會坐牢,具體如下:
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坐牢。但是,如果經法院判決後,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有可能被判刑坐牢。欠錢不還引發的糾紛屬於民間借貸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當事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時,可能構成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惡意拖欠欠款屬於壹種不道德的行為,他只要有欠條,即便是拖欠也不構成犯罪,遇到這樣的事情,可以聘請律師,去法院打公司,強制讓他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