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院扣款信用卡的流程
1,法院強制執行不壹定需要告知用戶。壹般的程序是先給用戶發執行通知書,讓妳主動上交。如果用戶不付費,可以再次強制執行。
2.如果法院認為用戶可以轉移財產,可以不通知用戶直接扣款,所以法院的行為是合法的。
3.這應該是法院告知用戶的事情。如果法院扣了用戶的錢,就會向用戶發出執行令。
4、人民法院無疑是正確的。在執行過程中,應當作出凍結或者劃撥存款的裁定,當然必須送達被執行人。
二、法院推論的含義
法院扣劃是指在司法實踐中,在法院強制扣劃被執行人存款的程序中,有時申請執行人是另案被告或被執行人,執行法院正在執行其貨幣債權或已將執行款劃入法院賬戶, 且相關審判法院持《協助執行通知書》和民事裁定書要求執行機構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保全債權或者資金,或者人民法院根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求協助保全債權或者資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四條規定,有協助調查執行義務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可以並處罰款。
從上面可以看出,用戶無法判斷法院扣的錢多久能到信用卡總行,可以自己去問執行法官。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變更財產時,會作出裁定,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