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交易反欺詐系統包括數據采集、欺詐檢測、系統管理、報表和數據庫五個部分。
1.數據庫?資料庫
該數據庫包括規則庫、欺詐交易庫、被檢查交易庫、信息庫和行為模型庫。規則庫記錄用於檢測欺詐交易的規則;信息庫記錄系統維護信息;欺詐交易庫的記錄已被欺詐系統確認為疑似欺詐交易;測試的交易庫記錄銀行卡交易。
2.系統管理
系統管理部分負責欺詐監控、參數管理、交易查詢和規則管理。它維持著整個系統的穩定性。風險管理部操作員通過系統管理模塊處理欺詐交易,負責連接案件管理系統,通過系統管理將可疑交易提交案件管理系統進壹步處理。
3.數據采集
數據采集負責交易篩選、字段切割和數據加載。收集的數據來自經過測試的交易庫。數據采集子系統負責采集各種規格的交易數據,並將這些交易數據轉換成檢測子系統能夠識別的統壹格式。這樣,檢測子系統可以專註於檢測工作,而不必擔心外部交易格式的轉換。
4.欺詐檢測
欺詐檢測負責交易評分、規則檢測和欺詐入庫。它是整個反欺詐系統的核心子系統。包括評分引擎模塊和規則引擎模塊。
5.監測報告
監控報表對於交易反欺詐系統的應用和管理非常重要。主要分為管理應用、業務統計和系統安全。報告可以幫助業務和風險經理了解欺詐檢測的效果和人員分布。同時,通過對過程的監控和對報告的分析,對現有規則進行評估,對不盡如人意的部分進行必要的修正和調整,實現信用卡交易反欺詐規則隨著時間和欺詐方式的變化而逐漸變化。此外,還可以幫助合理調配人員,充分發揮審計人員的效率。監測報告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將直接影響系統的最終應用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