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信用卡的流程:
1.申請地點:
(1)當地銀行網點;
(2)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
(3)部分銀行支持網銀應用;
2.應用條件:
(1)18周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員;
(2)具有穩定的還款能力;
3.提交證書:
(1)身份證;
(2)工作或收入證明;
(3)本人名下房產車輛等資產證明;
(4)社會保障卡;
(5)其他銀行信用卡等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均可申請單位卡。可申請多張商務卡,持卡人資格由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
每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申請個人卡。個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為配偶及18周歲的親屬辦理附屬卡,附屬卡數量最多不超過兩張。主卡持有人有權要求取消其附屬卡。
第三十四條
申請信用卡的單位或個人應按要求填寫申請表,連同相關材料壹並寄送發卡銀行。對符合條件的,發卡銀行為申請人開立信用卡賬戶,並發放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