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分期付款對交易金額有壹定要求。例如,中國工商銀行規定,信用卡單筆交易金額必須達到人民幣100元或等值外幣,才能進行分期付款。金額小於100的交易不能自然分期。
分期付款的反義詞是賬單分期。所謂“賬單分期”,就是客戶使用信用卡或花唄等信用產品消費購物後,可以在還款日前申請分期,選擇好的期數,分期償還賬單金額。
賬單分期申請成功後,壹般會從下月開始按照選定的期數進行分期還款,每月償還分期本金和相應的分期手續費。
分期付款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發展起來的。起初,它僅限於購買壹般的日常商品或服務。後來,隨著生產力的迅速發展,工農業生產規模日益擴大,所需費用日益增加。此外,隨著銀行信貸的發展,分期付款的領域擴展到購買大型機器設備和原材料的企業。
隨著我國金融服務的完善和人們消費習慣的改變,國外流行的分期付款方式被引入中國,並迅速得到國內消費者的認可。使用分期付款的通常是支付能力差但有消費需求的年輕人。它消費的產品通常是筆記本電腦、手機和數碼產品。
分期付款通常由銀行和分期付款供應商共同提供。銀行向消費者提供與其購買商品金額相當的個人消費貸款,消費者用貸款向其供應商付款,供應商為消費者提供擔保,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用分期付款方式消費的年輕人通常被稱為“分期付款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