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死亡信用卡是否應該返還的問題,以下是邊肖的詳細回答。
1.配偶壹方去世,要不要還信用卡?
1,想退。還錢之前要搞清楚債務的性質。信用卡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生前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信用卡債務屬於死者壹方個人債務的,生者以其遺產清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規定,繼承人應當以所取得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
2.信用卡違約會坐牢嗎?妳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1.如果銀行同意分期還款當然最好,但如果銀行不同意,建議盡快還錢。
。2.欠款數額達到1萬元以上,經發卡行催收兩次後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應認定為刑法上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惡意透支數額較大,且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利息,情節明顯輕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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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相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使用無效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3.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兩次後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沒有還款能力,透支數額較大無法歸還的;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透支後逃匿,更改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抽逃或者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利用透支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
4.惡意透支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已經償還全部透支利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且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利息,情節明顯輕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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