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持卡人申請開通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後,發卡行在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提供壹次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收取壹次超限費。
若持卡人在連續兩個賬單周期內連續要求支付超限費以完成超過信用額度的透支交易,發卡銀行必須在第二個賬單周期結束後立即停止超限卡服務,並根據持卡人的重新申請重新開通超限卡服務。
第五十五條發卡銀行不得為信用卡轉賬(轉出)和取現提供信用額度以外的信用卡服務。信用卡透支轉賬(轉出)和取現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信用卡取現的信用額度。
擴展數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發卡銀行通過自助渠道提供信用卡查詢和支付服務時,必須驗證密碼或者信用卡驗證碼。如確實無法驗證密碼或信用卡驗證碼,發卡行應根據交易類型、風險性質和風險特征確定自助渠道信用卡服務的信息驗證規則,確保用卡安全。
第五十九條發卡行應提供24小時掛失服務,及時受理持卡人通過營業網點、客服電話或電子銀行提出的掛失申請,並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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