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滯納金。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含)未還款或還款金額低於最低還款額時,按規定應向發卡行支付的費用。目前大部分銀行,如招行、建行、工行、深發展,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標準是5%。建設銀行龍卡最低滯納金為5元人民幣,招商銀行雙幣信用卡最低滯納金為10元人民幣或1美元。
2.逾期利息。用戶用信用卡透支後,壹般會有壹個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還款期,即只要持卡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還清全部透支費用,持卡人上月的所有支出將不再享受銀行的免息待遇,循環日利率高達萬分之五,即年利率達到18%。當然,也有不少銀行開始人性化信用卡全額罰息規則:信用卡客戶在償還前期透支消費時,由於計算錯誤等原因,美元賬戶中出現人民幣10(含)或美元1(含)的零頭,銀行將視為還清,不收取相應的違約金和萬分之五的日利息。
3.訴訟費用。如果用戶透支2個月還不還款,銀行會打電話提醒用戶還款。如果不還款,銀行會讓律師給用戶發律師函。如果用戶透支180天後仍拒絕還款,銀行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敗訴方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壹般是銀行勝訴,要求用戶還款,所以這部分費用會由用戶承擔。
4.不良信用記錄。信用卡用戶逾期還款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全國聯網。居民個人只要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請過信用卡,或者為他人提供過擔保,在國內任何壹家商業銀行都可以查到信用報告。對於有不良記錄的客戶,中行今後在辦理貸款時會慎重對待,可能會要求客戶提供抵押和擔保,可能會降低貸款額度、提高貸款利率甚至拒絕貸款。相反,如果在征信報告中有良好的記錄,在以後的信貸業務中就有可能在額度和利率上享受優惠。
5.惡意透支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及相關司法解釋,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將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且被發卡行催收3個月以上。
如果沒有還款,發卡行會怎麽處理?如果用戶透支2個月還不還款,銀行會打電話提醒用戶還款。如果不還款,銀行會讓律師給用戶發律師函。如果用戶透支180天後仍拒絕還款,銀行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懲罰見上文。
問:
什麽情況下屬於信用卡惡意透支?
如果我透支超過6000元,最嚴重的後果是什麽?
回答:
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且被發卡行催收3個月以上。
透支六千元以上,後果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壹般來說,還了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