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信用卡在現代社會的運用越來越廣泛。設甲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為發出信用卡的銀行,丙為接受銀行信用卡消費的百貨公司。甲可以憑信用卡到丙處持卡消費,但應於下個月的15日前將其消費的款項支付給乙;丙應當接受甲的持卡消費,並於每月的20日請求乙支付甲消費的款項,丙不得請求甲支付其消費的款項。
2012年3月,甲消費了5萬元,無力向乙還款。甲與乙達成協議,約定3個月內還款,甲將其1間鋪面房抵押給乙,並作了抵押登記。應乙的要求,甲為抵押的鋪面房向丁保險公司投了火災險,並將其對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請求權轉讓給了己。
2012年4月,甲與張某簽訂借款意向書,約定甲以鋪面房再作抵押向張某借款5萬元,用於向乙還款。後因甲未辦理抵押登記,張某拒絕提供借款。
2012年7月,因甲與鄰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燒毀了甲的鋪面房。在保險公司理賠期間,己的債權人庚向法院申請凍結了保險賠償請求權。
1、2012年3月之前,甲與乙之間存在什麽法律關系?乙與丙之間存在什麽法律關系?甲與丙之間存在什麽法律關系?
2、丙有權請求乙支付甲消費的款項但不得請求甲支付其消費的款項,其法律含義是什麽?乙可否以甲不支付其消費的款項為理由,拒絕向丙付款?為什麽?
3、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費的款項,乙可以主張什麽權利?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費的款項,丙可以主張什麽權利?
4、如丙拒絕接受甲持卡消費,應由誰主張權利?可以主張什麽權利?為什麽?
5、張某拒絕向甲提供借款是否構成違約?為什麽?
6、甲的抵押鋪面房被燒毀之後,屆期無力還款,乙可以主張什麽權利?
7、甲將保險賠償請求權轉讓給己,己的債權人庚向法院申請凍結該保險賠償請求權,對乙的抵押權有什麽影響?為什麽?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