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信用報告中出現錯誤,對自己的信用報告有異議,是可以向征信分中心提出異議申請,具體辦法如下:
壹是可以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異議信息處理申請,按照當地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二是可以直接到與異議信息有關的金融機構提出異議信息處理請求,由相關金融機構協助解決。
異議申請的方式和要求:
根據《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個人征信異議處理業務規程》(銀征信中心〔2013〕97號文)規定:個人認為信用報告中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可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異議申請。
(壹)本人提出異議申請
個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異議申請的,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供查驗,同時填寫《個人征信異議申請表》,並留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備查。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須復印正反兩面)、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同胞來往內地通行證、外國人居留證等。
(二)委托他人提出異議申請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異議申請的,代理人應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供查驗,同時填寫《個人征信異議申請表》並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備查。
另可自備填寫完成《個人征信異議申請表》、《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