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利率標準
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二、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
持卡人透支消費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等,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三、違約金和服務費用
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
四、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
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包括現金提取、現金轉賬和現金充值。
五、交易信息
銀行卡清算機構應會同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嚴格按照銀行卡業務相關監管規定,進壹步完善信用卡交易業務規則和技術標準。
六、信息披露義務
發卡機構應通過本機構網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請條件、產品功能、收費項目與標準、安全用卡知識和信用卡標準協議與章程等內容,並及時進行更新
七、非本人授權交易的處理持卡人提出偽卡交易和賬戶盜用等非本人授權交易時,發卡機構應及時引導持卡人留存證據,按照相關規則進行差錯爭議處理,並定期向持卡人反饋處理進度。鼓
八、利率信息報送
發卡機構調整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還款期、最低還款額等相關標準的,應提前60天向人民銀行報告。
九、信用卡業務自律管理
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對信用卡利率確定和計息規則等實施自律管理,維護市場正當競爭秩序。
擴展資料:
在信用卡產業發展初期,政府規定統壹固定利率,有利於形成標準化、規範化信用卡產品和服務,對推動信用卡產業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隨著信用卡市場內、外部環境變化,現有信用卡利率政策已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壹是目前信用卡利率定價缺乏靈活性和差異性,難以滿足持卡人對循環信用服務的個性化和多樣化需求;
二是固定單壹利率束縛了發卡機構信用卡資產業務的精細化發展,不利於有效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不利於信用卡產業從“跑馬圈地”向“精耕細作”轉型升級;
三是信用卡透支利率與存貸款利率之間未建立聯動關系,信用卡對鼓勵消費、擴大內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對此,人民銀行積極研究信用卡利率政策,審慎、穩妥推進信用卡利率市場化發展。考慮到近年來信用卡市場逐漸成熟,風險管理體系日趨完善,信用卡分期付款自主定價已為利率市場化作出嘗試並積累了壹定經驗,推進信用卡利率市場化的條件基本成熟,
人民銀行充分聽取有關各方意見,確立了分步推進信用卡利率市場化的總體思路。在借鑒國外成熟信用卡市場利率水平、調研國內市場情況的基礎上,確定透支利率上限為現行透支利率標準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萬分之五的基礎上下浮30%。
同時,配套放開信用卡透支計結息方式、對溢繳款是否計息及其利率標準等相關政策限制,以進壹步完善利率市場化機制。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