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全市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擬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6名,其中市直18名,肅州區20名、玉門市9名、瓜州縣2名、敦煌市2名、肅北縣5名。具體計劃詳見《2019年酒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表》(簡稱《簡表》)。
二、招聘條件
(壹)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願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如:30周歲以下為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崗位簡表專業要求且有10年以上教齡、二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符合崗位簡表專業要求的退役士兵(官)可放寬至32周歲,每多服1年兵役,年齡放寬1周歲,最高不超過40周歲。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簡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5.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
6.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允許報考本縣(市、區)崗位。
(四)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退役士兵(官)允許報考。
(五)崗位專業要求
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於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因參考目錄不壹致,考生所學專業與《簡表》所列目錄有出入的,以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