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幣交易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初始確認時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使用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匯率換算,類似於交易日的即期匯率。近似匯率壹般指平均匯率或月初匯率。在實踐中,有許多企業采用交易日匯率。
2.涉及外幣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調整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即按照期末利率折算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壹般企業需要調整的外幣賬戶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長期應收款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匯率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也可以看作壹國貨幣對另壹國貨幣的價值。具體是指壹國貨幣與另壹國貨幣的比值或平價,或者用壹國貨幣表示的另壹國貨幣的價格。
第四,匯率變動對壹國進出口貿易有直接的調節作用。在壹定條件下,通過本幣貶值,也就是讓匯率上升,會促進出口,限制進口;另壹方面,本國貨幣升值,即匯率下降,起到限制出口,增加進口的作用。
動詞 (verb的縮寫)匯率波動
(壹)波動的形式
1,匯率的法定升值和法定貶值
2.個別匯率變動和壹般匯率變動
3.實際匯率變動和市場匯率變動。
4.匯率的高估和低估。
(2)波動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2065年10月28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美元1對人民幣6.2485元,歐元1對人民幣8.0818元,日元100對人民幣7.8509元。港幣1對人民幣0.8062元,英鎊1對人民幣10.055元,澳大利亞元1對人民幣6.4784元,加拿大元1對人民幣6.2629元,人民幣1對人民幣0.4840元,人民幣65438元。
(3)正常的波動狀態
影響匯率的市場和政策因素很多。人民幣可能升值也可能貶值。沒有人能準確預測匯率走勢。無論是短期還是長期,匯率不準是必然的,雙向波動是常態。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個人,都要避免被預測的結論誤導。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壹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是適合中國國情的,應該長期堅持。在這種匯率制度下,匯率不能作為工具,既不能用於貶值刺激出口,也不能用於升值抵消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的影響。關鍵是管理好預期,堅決打擊各種惡意操縱市場、惡意單邊預期的行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應積極適應匯率的雙向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