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多項選擇題
1.甲和女友乙在網吧上網時,撿到壹張背後寫有密碼的銀行卡。甲持卡去ATM機取款,前兩次取出5 000元。在準備再次取款時,乙走過來說:?註意,別出事?,甲答:?馬上就好?。甲又分兩次取出6 000元,並將該6 000元遞給乙。乙接過錢後站了壹會兒說:?我走了,小心點?。甲接著又取出7 000元。關於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15/二/57)
A.甲拾得他人銀行卡並在ATM機上使用,根據司法解釋,成立信用卡詐騙罪
B.對甲前兩次取出5 000元的行為,乙不負刑事責任
C.乙接過甲取出的6 000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D.乙雖未持銀行卡取款,也構成犯罪,犯罪數額是1.3萬元
答案解析
1.考點信用卡詐騙罪;***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答案ABD。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規定,?刑法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因此,甲撿到的銀行卡屬於信用卡。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自動櫃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規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在自動櫃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屬於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構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故甲拾得他人銀行卡並在ATM機上使用的行為,成立信用卡詐騙罪。A項正確,當選。
對於前兩次甲取出5 000元的行為,乙並沒有參與,甲、乙之間也不存在***同犯罪的意思聯絡,故乙不負刑事責任。B項正確,當選。
當甲準備再次取款時,乙走過來說:?註意,別出事?,該行為在刑法上的重大意義在於:甲在犯罪的過程中,乙強化了甲繼續犯罪與的決心。對於繼續利用銀行卡非法取款這壹行為,甲、乙二人達成了***識,故甲、乙成立***同犯罪,乙是承繼的***犯。此後,甲分兩次取出6000元,並將該6000元遞給乙,二人相互協作,***同實施了信用卡詐騙罪。甲是實行犯,乙是心理上的幫助犯。故乙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幫助犯而非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C項錯誤,不當選。
乙接過錢後站了壹會說:?我走了,小心點?。這句話的刑法意義在於:乙對甲此後的繼續取款行為是有預見的,並且是放任的。乙告知甲謹慎行事,進壹步支持、強化了甲繼續犯罪的決心。故仍應認定甲、乙二人有***同犯罪的故意,甲是實行犯,乙是心理上的幫助犯。因此,甲接著又取出的7 000元,屬於甲、乙二人***同犯罪所得。綜上,乙雖未持銀行卡取款,但是與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犯(幫助犯),犯罪數額是6 000元+7 000元=13 000元。D項正確,當選。
故本題選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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