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65438+萬元,我每個月給妳1500。
對於公司老板:每年每65438+萬元的利息支出= 1500 * 12 = 18000元。
年利率= 18000/100000 = 18%
這還是壹個理論值,實際上是扣除了信用卡到期還款等資金使用的時間。
壹個公司老板申請信用卡資金的成本應該高於18%(年息)。
我不知道妳們公司是做什麽的,也不知道妳們公司有多少員工,也不知道妳們老板這壹招會養多少幾萬,但是從目前國家對信用卡資金使用的管理來看,這壹招肯定是違規的。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作為信用卡辦理的直接申請人,即使不使用,估計也難逃責任。
建議:
1,此舉肯定不合規,後果自己考慮;
2.基於對妳公司所處行業、行業地位、公司老板的分析,把這筆錢借給妳公司老板安全嗎?如果公司老板還是不來,妳有能力償還嗎?對妳和妳的家人會有什麽不良影響?妳自己想想。
3.如果以上都對房東不利,那就委婉拒絕,如果公司老板堅持必須服從(協調失敗),那就果斷另找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