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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卡是中央預算公務卡的簡稱。是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63號)的有關規定,中央預算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和使用的信用卡,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兼顧私人消費。2012年9月27日,財政部發布通知,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務卡。
2.所謂公務卡,是指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信用卡,主要用於日常公務開支和財務報銷。公務卡消費的資金範圍主要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零星購置費。商務卡具有信用消費的共同屬性和普通銀行卡的其他共同屬性,還具有理財的獨特屬性。它能將理財的相關要求與銀行卡的獨特優勢相結合,是壹種新型的理財工具和手段。同時,公務卡具有壹般銀行卡的基本屬性,取現免利息。
3.即公務卡不是壹般意義上的銀行卡,而是將財務管理的相關規範與銀行卡的結算方式相結合的壹種新的財務管理工具和手段。商務卡在卡種選擇、額度設置、組織申辦、結算報銷、支付結算信息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於普通銀行卡的特殊管理規定。所以,名片屬於理財範疇。公務卡的這兩個屬性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簡單理解為公務卡是結算工具而不是現金支付。
4.公務卡作為壹種新型的公務結算方式,其運作可以概括為“銀行授信額度、個人用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務監控”。今後員工外出公務消費,可以不再提前借現金,而是先刷商務卡支付,並取得發票和信用卡憑證(即銀行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