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為什麽警察不主動收網逃跑?
壹般來說,警方不會主動抓捕網逃人員,因為他們暫時缺乏線索,無法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信息,無法進行精準抓捕。網絡逃犯機制是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為了在日常公安工作中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和優勢,及時利用公安網絡全國逃犯信息系統或全國逃犯信息光盤,快速查詢、比對、抓獲逃犯嫌疑人的偵查機制。公安機關壹旦發現網絡逃犯的真實線索,會及時抓捕,不歸自己管轄的會及時移送。
第二,檢查自己是否漏網。
1,需要找當地公安機關鑒定。對於被國家通緝的,公安部門可以通過身份證號查詢,只有公安部門內部系統可以查詢公民是否在逃,其他地方查不到。
2.網上逃犯可以在司法機關的網站上查詢是否被絞死。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可以在轄區內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本轄區範圍的,應當報有權決定公布的上級機關。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20年修訂)第壹百七十五條規定,案件經審查發現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立即報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24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發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不屬於自己管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先采取緊急措施,再辦理手續,移送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