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規,在持卡人確定自己無力償還當前賬單的情況下,持卡人可以聯系銀行,雙方進行協商還款。在協商還款中,如果持卡人有還款意願但是沒有還款能力,可以最長選擇60期的分期還款,也就是5年的時間。
2、關於催收
民法典最新規定中,對於信用卡的催收也作了明確的規定。從2021年的3月份開始,軟暴力催收即將入刑。軟暴力催收泛指很多催收行為,播放哀樂、爆通訊錄、騷擾持卡人的家人或朋友等,都屬於軟暴力催收。
3、關於違約金
在民法典新規中,將信用卡逾期產生的滯納金更改為違約金。收取標準是低於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從逾期的第二天開始進行計算。在收取違約金以後,就不會再另外收取利息了。
4、提高量刑標準
根據民法典信用卡逾期最新規定,信用卡逾期量刑標準已經由以前的1萬元提高到了5萬元,也就是說單個銀行逾期金額超過5萬元以上,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欠款金額不足5萬元的話,持卡人大概率承擔的是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