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信用卡附屬卡怎樣辦理
申請人申請副卡,須由主卡持卡人對申請材料以親自簽名、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或持卡人和發卡機構雙方均認可的方式確認。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及資信狀況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是否要求其提供擔保以及擔保方式,並決定領卡方式、種類及信用額度。
申領信用卡的對象可以分為單位和個人。申請的單位應為在我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企事業務單位、三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每個單位申請信用卡可根據需要領取壹張主卡和多張(5—10張)附屬卡。個人申領信用卡則必須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並向銀行提供擔保。擔保的形式包括個人擔保、單位擔保和個人資金擔保。
擴展資料
銀行會根據申請資料,考察申請人多方面的資料與經濟情況,來判斷是否發信用卡給申請人。考慮的因素有,申請人過去的信用記錄、申請人已知的資產、職業特性等。發卡行審核的具體因素與過程屬於商業機密,外界壹般很難了解。
各個發卡行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因此,同樣的材料在不同的銀行可能會出現核發的信用額度不同,信用卡的種類不同,甚至會出現有的銀行審核通過,而有的銀行拒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