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第十四條規定,會員單位應當努力提高信用卡服務質量,為持卡人提供人性化服務,倡導發卡機構建立信用卡還款“容差服務、容時服務”,或者在免息還款期內對信用卡透支的已還部分給予利息減免。
成員單位為持卡人提供“容時服務”,應當為持卡人提供壹定期限的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的,視為持卡人按時還款。
會員單位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務”。持卡人當期未足額還款,且到期還款日後賬戶內未還款部分小於等於壹定金額(至少折合人民幣10元)的,視為持卡人足額還款。
擴展數據:
《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成員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銀行卡業務內部控制和信息管理系統。會員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商業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詆毀其他會員單位的商業信譽,不得以任何不正當手段幹擾或影響銀行卡業務的市場秩序。
2、成員單位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能力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
3.會員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發展特約商戶,遵循公平、公正、統壹的原則,不得通過錯配商戶類別惡意降低商戶結算手續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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