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訂閱用戶:指持有廣發銀行信用卡或借記卡或活期存折,通過廣發商城支付購買的廣發銀行用戶。
1.3供應商:指已與廣發銀行簽約,通過廣發商城向訂戶提供商品的商戶。2.1認購人以自己的名義用廣發銀行的信用卡、借記卡和活期存折申請購買供應商提供的商品,並授權廣發銀行按照認購人申請的付款方式從本人名下的信用卡、借記卡和活期存折賬戶中支付。
2.2認購人成功提交電子或電話訂單,即表示認購人已向供應商發出購買指定商品的申請,並向廣發銀行發出付款申請。未經廣發銀行同意,認購人不得單方面撤銷申請。
2.3訂購方的訂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訂購的貨物、訂購金額、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次數和金額等。)以廣發銀行公布的信息為準。3.1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需要暫停廣發商城服務,或因電力、通信、第三方行為、不可抗力等廣發銀行無法控制的故障影響廣發商城業務,廣發銀行有權暫停或延遲服務。
3.2認購人通過廣發商城進行購買,廣發銀行不向認購人收取認購服務費。如果訂戶在購物時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訂閱服務費,請聯系供應商進行確認。訂購方與供貨方之間的任何糾紛與廣發銀行無關。
3.3如果產品和訂單缺貨或明顯錯誤,訂單方的訂單將被取消。同時,訂購的產品數量可能有限。
3.4在廣發商城業務中,廣發銀行僅提供支付結算的金融服務,任何商品和服務的責任均由相關商品供應商或物流商承擔。
3.5活動其他詳情請以廣發商城網站最新公告為準。4.1廣發商城業務所有商品、商品圖片、信息均由供應商提供,商品的所有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包裝、價格、產地優惠促銷、使用方法、使用壽命、發貨、換貨、退貨、咨詢等。)由供應商直接負責。廣發銀行只提供訂單交易的金融服務,並不是商品的銷售者。與供應商沒有代理或合作關系,不提供任何與商品相關的擔保。
4.2若訂購方與供貨方就商品購銷、商品質量、發貨、退貨、換貨及售後服務等相關事宜發生任何爭議,或對商品內容有任何疑問,訂購方應直接與供貨方協商解決,廣發銀行不負責協調訂購方與供貨方之間的所有爭議和糾紛。認購人不得以與供應商發生糾紛為由拒絕向廣發銀行償還相關債務,上述糾紛不影響廣發銀行向認購人追償所欠款項的權利。5.1有效期內廣發銀行發行的借記卡持卡人、信用卡持卡人、活期存折用戶可使用本人借記卡、信用卡、活期存折申請訂單。
5.2有兩種付款方式:
(1)壹次性付清。適合廣發借記卡、廣發信用卡持卡人及活期存折用戶通過廣發商城網站申請訂購;
(2)分期付款:適用於廣發信用卡持卡人通過廣發商城網站或電話申請訂購。
5.2.1認購人申請壹次性付款購買商品時,授權廣發銀行從認購人指定的本人名下的廣發借記卡或信用卡或活期存折中扣收購買商品所需的全部款項。
5.2.2認購人申請分期購買商品時,同意廣發銀行從認購人指定的其名下的信用卡中扣除分期購買商品所需的價款。期數以認購人提交申請並經廣發銀行批準為準。分期金額的計算方法是將購買商品所需的價格除以銀行批準的分期次數,按月計算平均金額(每月應付金額精確到分鐘,除以人民幣單位四舍五入)。具體金額以用戶信用卡賬單顯示的分期金額為準。
5.3訂單由訂購方提交給廣發銀行並經廣發銀行批準後,廣發銀行有權向供應商提前支付訂購方購買的全部貨款,同時自動形成訂購方對廣發銀行的債務。
5.3.1如認購人未按本規則或銀行要求還款,銀行有權直接從認購人開立的存款賬戶及任何其他賬戶中扣劃資金,以清償認購人所訂購貨物產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還款余額、利息、滯納金等費用),扣劃前銀行無需另行通知認購人。
5.3.2若用戶信用卡被暫停使用,或用戶其他信用程度降低,債務未履行或用戶自願要求停卡,廣發銀行無需通知或催收,上述事件發生時,用戶分期信用債務視為全部到期,用戶應壹次性償還所有剩余資金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還款余額、利息、滯納金等費用)。
5.3.3如認購人在廣發商城用信用卡支付訂購商品的貨款後申請退貨,認購人授權供應商將退款直接支付給廣發銀行,以償還廣發銀行為該訂單預付的貨款。廣發銀行在扣除認購人實際支付的款項後,將余額劃入認購人信用卡賬戶,認購人同等金額的透支債務視為已償還,但同時認購人對未償還部分(包括但不限於還款余額、利息、滯納金等費用)負有無條件還款義務;如果訂購方在廣發銀行支付訂購商品的貨款後,使用借記卡或活期存折賬戶申請退款,訂購方授權供貨方將退款直接退還至訂購方名下的廣發銀行借記卡或活期存折賬戶。6.1廣發商城商品免費送貨上門。發行範圍為全國,港澳臺除外。
6.2供應商在收到廣發銀行批準的訂單後,將把訂購方購買的貨物送到訂購方指定的交貨地址。指定收貨人簽收後,視為貨物交付完成。
6.3為了保證訂購方的正常訂購,供應商將在交貨前與訂購方聯系確認貨物和交貨信息。訂單生成後30個自然日內無法聯系到訂單方,訂單將被取消,廣發銀行和供應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4供應商將根據實際交貨距離完成交貨(壹般20個工作日,偏遠地區延遲1-2個工作日)。如果訂購者在訂購成功後的15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送貨電話號碼或商品包裝的送貨通知,請聯系供應商進行查詢。
6.5為保證商品的正確分配,保護認購者的權益,如有代收人,代收人應出具有效證明。簽字前,訂購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應確認貨物的外觀、顏色、數量、型號和完整性無誤後再簽字。如果訂購者或其指定代理人在簽收貨物時發現貨物損壞或貨物版本不對,請及時聯系供應商申請換貨或退貨。
6.6如果供方交貨後訂購方取消訂單,或者貨物到達後訂購方或代理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訂購方同意向供方支付65,438+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屆時,廣發銀行有權從認購人的借記卡、信用卡或活期存折賬戶中扣除違約金,並移交給供應商或物流商。
6.7如因訂購方原因出現二次發貨,發貨費用由訂購方承擔;非訂購方原因,根據實際情況,由物流商或供應商承擔運費。7.1如果訂購方收到貨物後出現質量問題,訂購方應盡快向供應商申請換貨或保修服務。服務的具體有效時間取決於不同供應商的不同商品,請參考廣發商城的商品具體描述。
7.2訂貨方簽收貨物後,供貨方應按照國家質量三包規定辦理貨物的修理和退貨。
7.3供應商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貨物的質量和售後服務。訂購方可以通過產品規格、保修卡、發票和訂購貨物附帶的其他相關資料向供應商咨詢相關信息。8.1認購人同意廣發銀行有權收集、處理、傳輸和應用認購人的相關交易信息。認購人同意廣發銀行向監管部門、廣發銀行各分行、服務機構、代理機構、外包機構及廣發銀行相關信貸機構披露其交易信息。認購人同意,為向認購人提供全面服務,廣發銀行有權向其認為必要的任何其他業務合作機構披露認購人的相關交易信息。訂戶同意將其個人資料用於廣發商城業務運營部的處理及商品供應商的配送。
8.2認購人與廣發銀行業務相關活動的解釋或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廣發銀行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8.3銀行應負責本協議的制定、修改和解釋。根據國家政策的要求或銀行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需要,銀行有權修改本規則,修改後的條款對各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8.4認購人確認已閱讀、理解並接受廣發銀行網站上公布的本細則及細則附件的全部內容,包括應銀行合理要求免除或限制銀行責任的條款,並已就不明確之處向銀行要求解釋並獲得滿意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