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有影響的,信用卡逾期有時間寬限的。
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十八條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
第十九條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單日或銀行記帳日起15日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15日按日息萬分之十計算,超過30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後期限或最高透支額的最高利率檔次計息。
第三十七條 持卡人還清透支本息後,屬於下列情況之壹的可以辦理銷戶:
(壹)信用卡有效期滿45天後,持卡人不更換新卡的;
(二)信用卡掛失滿45天後,沒有附屬卡又不更換新卡的;
(三)信譽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單,發卡銀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發卡銀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銷戶或擔保人撤銷擔保,並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帳戶兩年(含)以上未發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違反其他規定,發卡銀行認為應該取消資格的。
擴展資料:
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十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單位可申領單位卡。單位卡可申領若幹張,持卡人資格由申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申領個人卡。個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為其配偶及年滿18周歲的親屬申領附屬卡,附屬卡最多不得超過兩張,主卡持卡人有權要求註銷其附屬卡。
第三十四條 單位或個人申領信用卡,應按規定填制申請表,連同有關資料壹並送交發卡銀行。對符合條件的,發卡銀行為申領人開立信用卡帳戶,並發給信用卡。
第三十五條 單位卡帳戶的資金壹律從其基本存款帳戶轉帳存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其他存款帳戶和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單位卡帳戶。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開辦信用卡業務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其所屬分、支行辦理信用卡業務,須報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七條 開辦信用卡業務的銀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補充規定的資產負債比例監控指標;
(二)相應的內部管理機構;
(三)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四)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五)必要的電信設備和營業場所;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十五條 單位卡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基本存款帳戶以外帳戶、銷貨收入的款項轉入或將現金存入其信用卡帳戶的,除責令其轉回基本存款帳戶外,對其處以5萬元至10萬元罰款。
個人卡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的款項轉入其信用卡帳戶的,除責令其退回外,對其處以5千元至1萬元罰款。
第六十六條 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套取現金的,對其按套取現金數額的30%至50%處以罰款。
第六十七條 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出租或轉借信用卡及其帳戶的,除責令其糾正外,對其按帳戶出租、轉借發生的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罰款,並沒收其非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 持卡人惡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 特約單位受理信用卡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操作程序辦理,否則因此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