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相應規定:
第七十四條銀行辦理信用卡業務,按規定收取年費、特約單位費、異地存取款費、異地轉賬費、掛失費、制卡費等費用。
信用卡業務結算憑證的格式、聯號、顏色和用法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壹規定,發卡行總行負責印制。
擴展數據:
?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信用卡備用金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以定期存款質押的,其定期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定期存款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內部控制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制定適合保理融資業務的應收賬款標準,規範應收賬款範圍。
第三十四條?銀行不得開展基於違法的基礎交易合同、代銷合同、期貨應收賬款、權屬不清的應收賬款、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產生的支付債權的保理融資業務。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