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在線申請。
(壹)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和非城鎮戶籍登記系統”進行註冊,網上填寫申請表,進行自評申報,上傳相關申請材料(掃描照片或分辨率清晰的圖片),分別確認提交,作為本人正式申請的依據。
(2)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後,自行打印網上申請表(需本人誠信承諾並簽字確認),在規定時間到本人就業所在地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按規定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與網上申請表壹致,自評申報,上傳相關申請材料。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將紙質申報材料與網上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不壹致的,只按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受理,與網上申報材料壹致的紙質申報材料按規定作為積分計算憑證。除按規定可以延期的材料外,未按時上交紙質申請材料者,視為放棄積分制申請。
申請人在網上填寫申請表、填報自評和上傳申請材料時,必須遵守誠信規則。不要在網上填寫虛假信息或上傳虛假材料。故意不如實填寫本人信息、虛報本人分數、上傳虛假申請材料的,作為違反誠信規則予以處罰,並記入本人誠信記錄。並按規定取消其本輪審核資格和輪候資格,永久取消其進穗申請資格;騙進戶口的,註銷戶口,回原籍。
虛報個人信息、虛假自評、上傳虛假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況:虛報、瞞報、無關申報、上傳虛假申報材料的掃描件和圖片或上傳與自己申報無關的材料的掃描件和圖片。
第二步:接受紙質申請材料。各區積分制受理窗口接收紙質申請材料,並按規定出具回執。僅網上申請,未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未正式申請積分制。
第三步:各區積分入戶受理窗口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回執。
第四步:初步審核申請。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對初審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收到紙質申請材料後七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本人。七個工作日內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視為受理申請。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者的材料,在出具初審意見後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復核。
第五步:審核並發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申請進行審批,根據積分水平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對申請人進行排名(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辦理社會保險的時間長短確定入戶排名)。初步確定入圍分數,向申請人本人公開評審分數,並在廣州市政府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入戶人員名單和候補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異議投訴受理。
第六步:市人力社保局根據入戶排名和年度積分制,在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布入戶人員名單。
第七步:市人力社保局發放入戶卡。
第八步:申請人持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