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和地址、身份證號碼等。)持卡人在申請表中填寫的信息如有變更,持卡人應立即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廣州銀行變更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或損失由持卡人承擔。持卡人同意廣州銀行可以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向其發送與廣州銀行信用卡相關的信息,廣州銀行保留終止發卡的權利(另有約定除外)。
3.廣州銀行為持卡人交易積累積分。廣州銀行保留在未經持卡人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修改積分累積規則、積分詳情保存時間和積分清算的權利。
4.信用卡丟失、被盜、被搶、被騙或被持卡人以外的人占用,應立即撥打廣州銀行7×24小時客服電話020-96699或到廣州銀行營業網點掛失,掛失立即生效。持卡人對掛失生效後其信用卡上發生的交易不承擔責任,但下列情況除外:
(1)持卡人有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
(2)持卡人拒絕銀行調查的;
(三)持卡人未在信用卡上簽名;
(4)持卡人將密碼或其他識別持卡人身份的方法告知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