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公積金中心發布的新規中,加強了貸款支持力度。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並申請貸款的職工,不再考慮過去1年內是否提取過住房公積金。計算貸款額度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的,按7萬元計算。
壹般來說,職工使用國控公積金購房時,國控公積金中心的貸款額度與職工的賬戶余額直接相關。職工申請國家管理的公積金貸款,批準的貸款額度壹般為賬戶余額的10倍。在此新規之前,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貸款,個人賬戶余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計算,但前提是借款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在貸款受理前1年內未提取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之前余額線為5萬元時,如果購房人賬戶余額不足5萬元,那麽將5萬元的最低限額乘以10倍,就可以貸款50萬元。此次調整後,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的,按照最低7萬元計算,可以借70萬元。這也意味著,國管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從原來的50萬提高到了70萬。
首套貸款結清後可以再次申請。
此前,國家管理的公積金申請二套房貸,首套落戶五年後才能繼續申請貸款。新規規定,職工在首筆貸款結清後,可以再次申請貸款。第三次及以後申請貸款,需要結清之前貸款5年。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中央單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請貸款。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仍按原規定執行。
同時,新規指出,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證明。
外地存款可以貸款在北京買房。
新規還提到,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北京戶籍的中央單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貸款。
公積金不能異地貸款的問題,壹直困擾著壹些被轉移的職工。今年9月,住建部發文,要求各地加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首次明確公積金異地貸款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流程。新規意味著北京戶籍職工在本地買房可以充分使用外地繳存公積金。
同時,對於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京外異地購房的,也可以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據悉,公積金中心將根據職工申請,對貸款繳存情況進行核實,對公積金中心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城鄉建設部統壹標準。
提醒信用卡逾期2年6次不予貸款。
需要註意的是,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有逾期貸款,或信用卡、準信用卡逾期透支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提出貸款申請前兩年內,其他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連續逾期3至5期的,最高貸款額度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降低20%。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申請貸款前2年內,其他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連續6期及以上逾期的,不得發放貸款。
以上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公積金貸款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5。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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