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1年“新規”出臺,這7種債務不用再還!現在很多人都有超前消費的習慣,借錢也比以前容易很多了,比如除了信用卡之外,還有互聯網金融平臺,比如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等。壹般而言,妳借了錢肯定是要還的,民間也有諺語,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如果妳沒有失信記錄,又有穩定的工作,很容易就從各種渠道貸到幾十萬了。現在好像借錢容易,但是想要欠款人還錢就難了,截止到目前,我國老賴人數高達1590萬人,在短短5年時間增加了180倍,現在很多借貸平臺為了擴大客戶群體,都大大降低了門檻,現在有很多平臺都下調了額度,有的降到了2000多元,哪怕妳是“小白”群體,也可以輕松從平臺借到幾千元。
二,不過除了合法的平臺外,在小額借貸市場也有不合法的存在,比如高利貸、裸貸等,身邊也有很多借錢被騙的案例,很多都值得我們警惕。很多人覺得欠錢就壹定要還,但是2021年1月1日起,在《民法典》中就規定,有7中債務是不需要償還的,借款人要註意。
三,第壹種債務就是夫妻單方所欠債務,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夫妻***同簽名,或者***同債務的後續追認,以及壹方為家庭生活所借的債務才是***同債務,其余是不算的。在日程生活中,可能壹方配偶會欠下巨額債務,但是另壹方是不知情的,導致債權人來家裏討債,這種情況下,另壹方配偶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債權人只能尋找借款人要債。
第二種債務就是三年訴訟時效後的債務,在《民法典》有規定,壹般情況下,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保護權利的有效期為3年時間,如果債權人在3年時間裏,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將喪失勝訴的權利,法院也就不再保護了。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不願意償還借款的話,過了法院訴訟的有效期,債權人就不能通過訴訟來要回他的錢。
第三種債務是高利貸,大家都知道,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其實高利貸是民間借貸最流行的方式,很多人在經營企業或者創業的時候,都會有急需資金的時候,這個時候往往會采用民間借貸的方式。但是高利貸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的,按照以前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線是24%和36%,不到24%的借款是要償還的;如果年利率超過36%就屬於高利貸範疇,法律也不保護,這類借款是可以不還的,就算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是不支持的。不過在今年的7月份,最高法調整了“相關規定”,不再采用24%或者36%的保護線了,而是調整為壹年期LPR的4倍,就拿2020年的LPR利率來說,大概是15.4%的利率會受到法律保護,超過部分的話,將不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