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現狀及問題對策研究
在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因素當中,誠信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壹個因素。由於電子商務面對的是壹個虛擬的平臺和交易對象,所以更加容易產生誠信問題。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擡標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的發展。
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很快,尤其美國的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大約占到全球的壹半,其在誠信體系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壹、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現狀
從90年代末期到現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裏,我國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已經有了較大的進步。主要形成了下面壹些層面的信用體系:
1.電子商務企業構建的第三方擔保制度。
電子商務信用壹般有網絡身份證、信用評級、網絡信用擔保、第三方擔保幾種形式[1],而第三方擔保則是我國電子商務企業采用最多的壹種形式。壹些著名的電子商務網站紛紛建立了第三方擔保制度,如易趣的“安付通”、淘寶網的“支付寶”、e拍網的“壹拍通”等等。如表1:
支付工具安付通、貝寶支付寶壹拍通
網站易趣淘寶網、阿裏巴巴中國站 e拍網
第三方構成易趣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淘寶網、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等 Sinopost公司
總的來講,他們的原理是基本壹樣的:由網站本身和商業銀行或企業組成獨立的第三方;參加交易的買賣雙方通過第三方完成交易。同時,對於嚴格按流程操作後由於其他各種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各電子商務企業也推出了相應的賠償制度,如易趣網的“安付通保障基金”、淘寶網的“全額陪付制度”等以配合其信用制度。
2.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
其實,無論是易趣、淘寶網、e拍網還是其他電子商務網站,它們的信用評級體系都大體壹致的。
從上可以看出,參加評級的主體是參與交易的雙方根據交易情況對本次交易方選擇好、中、差評。這個評價將永久記入對方的信用記錄裏面。如淘寶網的會員等級可由15個級別構成。當然,針對壹些特殊情況,相應地制定了其他規則予以補充。
同時,各個網站還推出了論壇,使大家參與討論、交流經驗來杜絕詐騙。
3.電子商務企業內部的調解機制和企業誠信聯盟的建立
各大電子商務交易網站都有類似於仲裁機構的協調機制,企業內部也設置了法律部門,交易雙方發生糾紛後首先進行協調,協調不成再訴之法律。
企業誠信聯盟是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創立的,其宗旨在於通過建立權威、公正的第三方資信評估平臺,加強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2]。其發起單位有易趣、壹拍、盛大、新浪、卓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電子商務法律、《電子商務世界》等21家電子商務企業、雜誌、和銀行。其主要職責是借助行業協會的權威性,建立並實施電子商務信用監督、失信懲戒制度;制訂電子商務行業誠信評價標準體系,建立對企業電子商務評級制度;制訂電子商務行業規範,監督電子商務誠信經營[3]。
二、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主要問題
美國的電子商務誠信體系是很先進的,除了完善的信用法律以外,它還有專門的信用中介機構來保證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消費者的信用[4]。比如美國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機構鄧白氏集團公司主要業務就是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對個人的信用評級則是由全聯和益百利等機構負責的。
另外,美國的信用卡制度也為電子商務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信用保障。由於每個人都有相應的信用卡,其中記錄了持卡人的社會保障號,而電子商務交易通過信用卡來結算,所有的交易都會被信用局記錄。所以幾乎沒有敢利用信用卡在網上進行詐騙。
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信用體系主要存在的問題如下:
1.信用體系建設起步晚
美國的信用評級是已經發展到非常完善的階段,而我國是2002年才啟動上海咨詢有限公司運營的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服務系統,在北京建立“信用北京”工程等信用項目。[5]2003年,部分行業才開始建立本行業的信用評級體系。而各個電子商務網站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也不過是近兩三年的事情。所以這些信用體系建設雖然已經起步,但遠未完善。
2.信用體系覆蓋面窄
從電子商務企業數量來看,是國內的壹些知名的電子商務企業率先建設了第三方擔保、評級制度,加入了網絡誠信聯盟,而還有很多的中小企業還沒有在這些方面有所突破。而美國的信用評級則是覆蓋了所有企業的。
從電子商務企業的類型來看,更多的是C2C型、B2B型企業建立了信用體系,可以看到這類網站相對容易從交易雙方中脫離出來,作為第三方進行監督和保障。而B2C型企業,更多地被牽涉到交易中去,不可能充當交易者和監督者的雙重身份。
從個人消費者來看,電子商務企業的評級制度只是針對在其自身的網站上參與交易的顧客,基本上是各自為營,因此缺乏普遍的約束力。而美國的個人信用評級和信用卡則是針對所有個人,適用於任何網站的。
3.第三方機構缺乏權威性
可以看到,我國電子商務企業的第三方機構主要是由網站本身和壹些銀行、企業構成或者幹脆由第三方企業充當。比如淘寶網的支付寶平臺雖然擁有很高的信譽度,但究其實質仍然是阿裏巴巴旗下的公司,從理論上講誠信風險依然是存在的。在第三方擔保制度裏,充當第三方機構的必須是由有著絕對權威的銀行或政府部門組成,而有著利益關系的企業自身應該退出。
4.企業內部協調體系和企業誠信聯盟缺乏強制力
企業內部協調機制不具備法律效力。協調中獲勝的關鍵在於保留諸如聊天記錄這樣的電子證據,而目前我國的法律對這類證據並不認可,所以壹旦調解不成,在法律上也很難界定。
盡管誠信聯盟受到多數企業和廣大個人消費者的信賴和認可,並且具有壹定的權威性,但其職能大多是對電子商務糾紛的進行協調處理,缺乏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這樣可能使壹些問題難以解決。
三、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對策
首先是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法律方面的進壹步完善。由於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處在起步階段,遠遠沒有建立起美國那樣的針對企業和個人完備的信用記錄,這就給壹些不良分子的不軌行為提供了空間。比如在某壹個網站實施了欺詐,受到差評,換壹個網站同樣可以繼續進行。而對於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網上拍賣哄擡標的等行為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規定相應的處罰款項。所以,只有當信用評級制度和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真正完善起來後,電子商務的誠信問題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需要政府、行業、企業長期的***同努力。
其次,增加第三方的權威性。對於已經實施了第三方擔保制度的電子商務企業,應該實現第三方機構由銀行單獨承擔的機制;而對於尚未實施第三方擔保制度的企業,要盡快建立這樣的信用機制;B2C型的電子商務企業,企業本身不能參與誠信的監督管理,更有需要與銀行進行合作,由銀行單獨承擔起第三方的職責。
再次,實現電子商務企業***享的信用評級體系。由於建成全社會的信用評級體系還有待時日,比較現實的做法是通過誠信聯盟這樣的具有行業協會角色的機構出面,將分散於各個電子商務企業的各自為營的信用記錄進行數據合並。實現上網交易的企業和個人主體最終擁有壹個在網上普遍適用的永久性的信用卡號,所有的網上交易都將被記錄在這張卡中,成為主體信用等級的明確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