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許昌的閔先生來到鄭州買車。看到壹紙廣告說可以辦理大額信用卡,他來到鄭東新區千禧廣場32樓咨詢。何先生說:“工作人員管說,如果要辦理大額信用卡,需要交6000元的卡費。”何先生支付了6000元後,在“五壹”假期收到了壹張信用卡。根據郵件發來的信息,信用卡有60萬的額度。當何先生拿到“信用卡”準備激活消費時,犯罪嫌疑人關告訴他,如果交5萬元作為代理,可以介紹別人辦卡,可以從中間抽取,8萬元作為車款,他就可以得到壹輛車。5月2日,何先生交了5萬元,成了卡代理商。
何先生用壹張60萬額度的“信用卡”,成功讓兩個老鄉辦了卡,每人收取了6000元的卡費。兩個老鄉分別領到了60萬、70萬額度的信用卡。畢竟紙包不住火。5月11日,何先生使用信用卡消費時,發現無法通過商場的POS機交易。他問關,關謊稱這張卡只能在公司的POS機上刷,然後改口說只能在公司網站消費,只能是消費翻倍模式,等待期17天。
何先生按照提示在網站上購買了價值188元的東西,十天後返還200元。他立即在網站上申請貸款,但始終沒有獲批。壹方面貸款申請不成功,另壹方面關催他發展卡業務。何先生只好用自己的2000塊錢辦了兩張卡,額度分別是60萬和70萬。17天後,何先生再次申請額度失敗。再次聯系關某時,對方稱其已經辭職,可以聯系其他領導。7月份,見借不到錢,他的壹個老鄉找何先生退款。何先生多次聯系卡公司,未果。他於8月20日趕到公司,發現樓裏空無壹人,立即報警求助。
提醒大家不要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