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限年滿16周歲,已購買離島機票、火車票、船票,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國內旅行者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旅行者持旅行證件,國外旅行者持護照),但不離開海南島,省內居民可購買免稅商品。離島旅客全年免稅購物額度為每人654.38+萬元,不限次數。免稅商品的種類和每次購買數量的限制按本公告附件執行。超過免稅限額和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進口稅。旅客購物後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記為1免稅購物。
法律依據
關於海南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第壹條離島免稅政策是指旅客乘坐飛機、火車、輪船(不含離境)離島,在免稅商店(以下簡稱離島免稅商店)或經批準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價值有限、數量有限、品種有限的商品,並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的稅收優惠政策。離島免稅政策為關稅、進口增值稅、消費稅。第四條本公告所稱離島免稅商店是指具有實施離島免稅政策資格並實行特許經營的免稅店。目前包括海口美蘭機場免稅店、海口日月廣場免稅店、瓊海博鰲免稅店、三亞海棠灣免稅店。具有免稅品分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稅經營。第五條離島旅客在國家規定的限額和數量內,在離島免稅商店或者經批準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商品。免稅店根據旅客出島時間發貨,旅客持購物券到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壹次性帶走。第七條個人違反本公告規定倒賣、購買或者走私免稅商品的,依法依規納入其信用記錄,三年內不得購買離島免稅商品;構成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協助違反離島免稅政策、擾亂市場秩序的旅行社和運輸企業,給予行業綜合整治。離島免稅商店違反規定銷售免稅商品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