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業務條款
1.賬單分期功能僅限華夏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使用。
2.申請賬單分期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元或等值外幣,以消費金額為限(不包括取現、手續費、利息和分期付款以及銀行指定的其他交易)。
3.該功能只能在持卡人還清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後才能使用。
4.持卡人成功申請賬單分期後,申請的分期期數和金額不可更改。
5.該功能申請成功後,賬單分期手續費將分期收取,分期總金額(包括分期本金和手續費)按月攤銷。每月攤銷額會精確到分倉,分不完的部分會在最後壹期扣除。任何壹期應付款項逾期的,按華夏信用卡相關規定支付滯納金及利息。
6.對於賬單分期手續費、提前還款和取消交易手續費,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按照公布的《華夏信用卡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7.持卡人如需在還款期內註銷華夏信用卡,必須提前還清“賬單分期”的未償債務及其他債務,再辦理註銷手續。
8.若持卡人的華夏信用卡被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凍結、其他信用等級降低、債務未履行,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直接將持卡人“賬單分期”未分配金額視為全部到期,持卡人應壹次性償還全部剩余資金及相應費用。
9.如果持卡人每月還華夏信用卡後仍有多余的錢,這筆錢將被視為多繳,“賬單分期”的本金部分不會提前還清。
10.本功能最終解釋權歸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