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憑以向特約單位購物、消費和向銀行存取現金的信用憑證。
2、單位卡的申請單位必須在中國境內金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並按規定填制申請表。
3、單位卡的使用:其賬戶的資金壹律從基本存款賬戶轉存,不得交存現金。
4、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其賬戶;不得用於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不得支取現金。
5、信用卡可以透支:透支金額,金卡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
單位或個人申領信用卡,應按規定填制申請表,連同有關資料壹並送交發卡銀行,符合條件並按銀行要求交存壹定金額的備用金後,銀行為申領人開立信用卡存款賬戶並發給信用卡。持卡人不得惡意透支--指持卡人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並經發卡銀行催收無效的透支行為。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可申請領單位卡,單位卡可申領若幹張,持卡人資格由申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領個人卡。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壹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2)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3)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並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