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額大或小,建議賬單結清後再申請賬單分期。
賬單分期可以在賬單日後的第二天至最後還款日期間使用。最低申請金額為500元人民幣,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賬單內人民幣消費總金額的90%(不含取現、分期付款及建行規定的其他交易)。可選擇3期、6期、12期、18期、24期,對應的基準費率分別為0.75%、0.70%、0.60%、0.62%(註:月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手續費率,分期後每個賬單日按期入賬收取。)
您可以撥打客服熱線通過語音服務申請自助服務,也可以登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信用卡服務大廳等。
舉個例子,妳三次購買的總金額是2000元,其中65438元+0.800元可以申請賬單分期。200元,不是分期的,需要在本期賬單到期前還,分期金額從下期賬單開始還。
假設12期還款,每期需要還款:1800÷12+1800×0.6% = 150+10.8 = 16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