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電子借據信用貸款)簡單理解為帶息借錢。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三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律管理。”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是指買受人在壹定期限內分期向出賣人支付全部價款的買賣合同。分期付款是壹種特殊的買賣形式,在我國的房屋和高檔耐用消費品買賣中經常使用。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壹種,是指結合所有權保留擔保方式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詳細來說,是指雖然雙方約定買受人先占有、使用標的物,但出賣人仍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直至雙方約定的特定條件履行完畢;條件滿足後所有權轉移給買方的分期付款銷售合同。但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條件”與民法意義上的“條件”是不同的,這裏的條件應該解釋為“負擔”,與法律類似。參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解除條件滿足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樣,還有《合同法》第160條、《民法通則》第111條、《民通意見》第6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第35條第1款第(2)項,也可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