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同時重復申請信用卡,不利於信用卡審批,因為銀行在查詢申請人的個人征信記錄時,會在系統中留下記錄。重復申請會導致多家銀行同時查詢個人征信記錄,銀行會覺得急需用錢,有壹定的還款風險,所以會拒絕發卡。
申請銀行信用卡,信用記錄好的,有錢的,穩定的,年輕的更容易成功。銀行考慮申請人的工作性質和還款能力。
1.申請人應18-60周歲,有壹定經濟能力,信用記錄良好;
2.附屬卡申請人年齡在14周歲(含)以上,主卡持卡人可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申請附屬卡;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需單位蓋章);
5.非本地戶籍也需要居住證明。
信用卡申請成功後,要合理消費,按時還款,以免造成逾期。
逾期的後果:
1,承擔高額罰息;
2.引起法律糾紛;
3.在國家征信系統留下“信用汙點”。
建議如下:
1,必須馬上補上,還要支付壹部分罰息。建議多交壹些,這樣不良記錄可以暫時清除。拖欠已超過壹個月,下次還款應壹次性付清兩個月的月供及上月罰息;
2.如果未來沒有延遲,壹年後,電腦會消除這個不良記錄;
3.還款延期,但還款期不會延期,只會永遠留下不良記錄;
4.記得在下個月還款期之前還清之前的月供和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