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積分規則為:
基本積分如下:持卡人使用龍卡信用卡消費65,438元+0元65,438+0分(使用上海大眾龍卡消費6分,65,438元+0,000元);每消費65438美元+0元,獲得7積分(用上海大眾龍卡消費,65438美元+000獲得4.2積分);用歐洲旅行卡消費1歐元,獲得9積分。
持卡人可在酒店、餐飲、娛樂、百貨等零售店使用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累計積分;對於商戶分期和郵購分期付款業務,可以壹次性獲得總分期本金的等額積分。但下列項目將不計算在內:
1.用龍卡信用卡支付循環信用利息、年費、滯納金、分期手續費等費用,提現還款;
2.代扣代繳的相關費用及代他人用信用卡支付的交易;
3.房地產、汽車、批發、醫院、學校等慈善、社會服務等非盈利行業的商戶消費,以及金融、政府支付交易(如保險、投資、納稅、罰款等);
4.購車分期付款、住房分期付款、消費分期付款和票據分期付款業務;
5.優名片——各種消費的商務卡;
6.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的其他交易類型和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