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單分期業務(以下簡稱“賬單分期”)是指我行根據持卡人申請,對持卡人已記賬的消費金額提供分期還款服務的業務,包括當期賬單分期業務和往期賬單分期業務。
本期賬單分期業務是指本期賬單消費金額申請分期,上期賬單分期業務是指上期賬單(本期賬單除外)消費金額申請分期。
擴展數據:
賬單分期僅限於信用卡個人持卡人申請。某些特定的信用卡產品不支持賬單分期功能。
持卡人可在當期賬單日的次日至當期賬單到期還款日的營業結束期間申請當期賬單分期,也可提前與我行約定,由我行在賬單日自動辦理當期賬單分期。如果當期賬單的還款日超過到期日,可以從下壹個賬單日後的次日開始申請分期上壹期賬單。
人民幣賬戶單筆分期交易最低金額為500元,外幣賬戶單筆分期交易最低金額為50美元/歐元/澳元。
本期賬單分期交易不得超過對應賬戶本期賬單新增消費交易總額,上期賬單分期交易不得超過對應賬戶上期賬單消費交易未清償債務總額,但分期金額和第(3)款未處理的交易除外。
當期賬單分期成功金額為當期賬單新增消費欠款總額與持卡人申請當期賬單分期時對應幣種賬戶的當期消費欠款余額中的較低者;
如因還款或其他原因,申請賬單分期時信用卡對應幣種賬戶的消費欠款余額低於當期賬單分期最低金額,則不辦理當期賬單分期,但本系統根據協議自動辦理的賬單分期除外。
中國農業銀行賬單分期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