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信用卡套現 - 將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解釋為包含借記卡

將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解釋為包含借記卡

法律主觀:

信用卡詐騙罪具體行為表現形式: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重要表現形式。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4、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法律客觀:

《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三十而已》王漫妮擇偶標準:年薪200萬、有趣、長得帥,她配嗎?
  • 下一篇:交通銀行信用卡稅前年收入怎麽填?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