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沃爾瑪信用卡消費的累積積分僅可用於兌換專用刷卡金,用於抵扣指定沃爾瑪門店的店內消費,當累積積分達到3000分及以上時,持卡人可按照如下超額累進比例進行兌換。
2.持卡人可通過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官網中的“積分商城”等渠道就有效期內的積分申請兌換刷卡金,持卡人獲贈的刷卡金須在有效期內使用,有效期為刷卡金導入之日起60天(含)內,可在有效期內自動抵扣持卡人在指定沃爾瑪門店內的刷卡消費(但不包括購買任何預付卡消費),並可分多筆使用。
刷卡金不能直接用於刷卡消費,而是以自動返還的方式,用於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額,並於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賬後的三日內記入持卡人賬戶。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刷卡金,則視其自動放棄該獎勵,且刷卡金會自動作廢。刷卡金的獲得、查詢和使用規則以《刷卡金業務條款及細則》為準,詳見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