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銀行信用卡附屬卡申請人須年滿16周歲,且與主卡持卡人為父母、子女、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每張主卡名稱下限有3張附屬卡,青年卡、公務卡、BOSS卡主卡下不能辦理附屬卡。)
2.附屬卡申請人只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並填寫完整的附屬卡申請表。身份證件可以是二代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復印件。子女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本復印件。
3、主卡和附屬卡申請人需在申請表上簽字;附屬卡由主卡持卡人(或主卡持卡人)申請的,由代理人(主卡持卡人或主卡持卡人)分別在主卡簽名欄和附屬卡簽名欄簽名,兩人簽名筆跡壹致。
4.在收到填好的申請表和辦理卡所需的完整證明文件後,卡將在7-10個工作日內獲得批準。如果申請通過,卡函會以掛號信的方式寄出,壹般是在卡寄出後10天,交通銀行會在卡寄出後短信通知妳。
5.如果您提供的申請材料暫時不符合交通銀行的發卡要求,交通銀行也會以短信或信函的方式通知您審核結果。主卡持卡人同意後,填寫信用卡申請表中附屬卡壹欄的內容。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都必須在申請表上簽字,主卡持卡人還需要填寫授予附屬卡的信用額度。額度範圍直接為主持卡人授信額度的10%至100%,且只能是10%的整數倍。同時需要提供附屬卡持卡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主卡持卡人對附屬卡擁有完全的責任和權利,附屬卡持卡人只有使用權。即主卡持卡人可以隨時要求銀行調整附屬卡額度或停止使用附屬卡,但附屬卡持卡人無權要求銀行對附屬卡進行任何操作,包括銷戶。
7.主卡持卡人對附屬卡的債務負全部責任,即附屬卡的消費賬單需由主卡持卡人償還,不會因主卡持卡人與附屬卡持卡人關系的變化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