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禁止入境範圍的所有物品;
2.手稿、印刷品、膠片、照片、唱片、膠卷、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和其他涉及國家秘密的物品;
3.珍貴文物和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4 .瀕危和珍貴動植物(包括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對部分限制進出境物品的有關規定
煙草和葡萄酒:
來往港澳旅客(包括港澳遊客和因個人原因赴港澳探親的內地遊客)可免稅攜帶香煙200支或50支或煙草250克及酒壹瓶(不超過0.75升);同壹天或短時間內多次往返港澳的旅客,允許免稅攜帶40、5支香煙或40克煙絲,不允許免稅攜帶酒類;其他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葡萄酒2瓶(不超過1.5升)。
旅行個人物品:
非居民旅客和持有國家或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允許攜帶壹臺照相機、便攜式錄音機、小型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和便攜式文字處理器。超出範圍的,要如實向海關申報,辦理相關手續。海關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回程時應當再次攜帶出境。
金、銀及其制品:
旅客攜帶金銀及其制品進境,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過500克的,填寫申報單證向海關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按本次申報數量放行。攜帶或托運出境的金銀及其制品(包括鑲嵌飾品、器皿和其他新工藝品),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開具的“專用發票”放行。
外匯:-
乘客可以攜帶外幣、旅行支票、信用卡等。無限量地運進這個國家。居民旅客攜帶超過65,438美元+0,000美元(非居民旅客為5,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幣現金入境,必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復運出境時,海關以本項申報的數量為準驗放。旅客攜帶上述以外的外匯出境,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簽發?quot外匯攜帶證》驗放。
人民幣:
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以6000元為限。超過6000元的不準出入境。
文物(包括近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
攜帶文物入境的旅客,如需再次攜帶出境,請向海關詳細申報。旅客攜帶出境的文物,必須經我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認定。攜帶文物出境時,必須向海關詳細申報。對在國內商店購買的文物,海關憑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識別標誌和文物出口發票驗放;在境內以其他方式獲得的文物,海關憑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識別標誌和出口許可證驗放。請不要把沒有鑒定的文物帶出國。對攜帶文物出境,不如實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下列物品入境:
1.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爆炸物;
2.偽造的貨幣和偽造的證券;
3.印刷品、影片、照片、唱片、電影、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6 .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並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和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