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夏銀行信用卡用戶張女士年前在華夏銀行辦理了壹張普通信用卡。據張女士描述,她辦卡時,銀行工作人員宣稱“3個月內10000積分可兌換禮品”。張女士開卡後,在規定時間內消費10000余元,即獲得10000積分,用這些積分如願獲得了壹套鍋碗瓢盆。
然而,張女士收到禮物後,打算將卡註銷,但銀行告知張女士,收到開卡禮物後兩年內不能退卡,否則要收取350元起的禮物費。
據了解,為了吸引用戶,目前很多銀行的信用卡營銷團隊常用的壹種方式就是用贈品“誘惑”消費者。
目前在廣州街頭總能看到銀行員工在賣信用卡。有用戶說,甚至有銀行信用卡業務員說,希望用戶不用開卡就能幫我填表,或者就等著禮物把卡註銷。
蔡曉建議,目前很多銀行競爭激烈,會采取豐厚的贈品引誘消費者開卡。甚至有很多人只要輸入個人信息就可以拿信用卡,拿禮物回家,這無疑是在泄露個人信息,非常不安全。為消費者開卡後,並未告知信用卡的具體信息,包括年費、具體收費、額度等信息,導致消費者開卡時迷迷糊糊。還說實際信用卡送的禮物質量不是特別好,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掉進開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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