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明確要求需要提交。
2.申請貸款或信用卡。
3.孩子留學。
4.升職。
5、其他需要證明非下崗職工身份的情形。
怎麽處理?
辦理就業證公證的人員需要提前準備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單位出具的就業證原件、單位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和勞動合同等輔助證明材料,然後攜帶材料到當地公證處辦理。而且選擇的公證處必須有涉外資質。向公證處申請後,必須填寫申請表,交公證員初審。初審通過後,可以提交證明材料,繳納手續費,回家等待辦理完畢。
上崗證可以隨便發嗎?
上崗證不能隨便開。在職證明必須由本人實際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壹般單位不會隨便出具在職證明。企業在出具相關證明時,應當保證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盡量陳述證書的官方目的;出具的證明最好用公章登記。
頒發上崗證的註意事項:
1.註意上崗證的書寫格式。如果妳和旅行社壹起去,妳可以向他們要壹份樣本。
2.工作證明必須加蓋“鮮章”,即收入證明復印件無效。
3.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而且壹定是郵票。
4.有些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5.除了要有在職證明和執照的復印件之外,有些領事館還需要註意電話回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