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41歲,在郊區經營壹家機械加工廠。2015年初,田通過與朋友交談得知,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公司的收入證明,就可以辦理信用卡。正在為流動資金發愁的田立刻來了精神。田還通過壹家信用卡中介了解到,只要能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對方就可以“包”下來,保證卡率。田得到上述消息後,想盡辦法騙取他人身份證。最後,田註意到他的眼睛盯著他廠裏的幾個工人。田認為,自己以給職工辦理工資卡為名,騙走了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拿著這些身份證復印件,田某找了信用卡中介來“包裝”。在中介的幫助下,田某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了4張信用卡。
拿到這些信用卡後,田開始透支,互相倒錢,拆東墻補西墻,企圖“以卡養卡”為自己謀利。然而,隨著透支消費的增加,田拆“東墻”所得的錢已無法彌補“西墻”的漏洞。最後,銀行欠款越來越多。銀行通過催收終於發現了這個“伎倆”,銀行部門報案。
通過努力,警方最終核實了犯罪嫌疑人田某的藏身之處,並成功將田某抓獲。面對辦案民警耐心細致的勸說和無可辯駁的證據,犯罪嫌疑人田某對冒用他人身份證明騙取信用卡、透支消費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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