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來說,自然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民法中的自責原則。所以丈夫的信用卡不還,妻子不應該承擔還款責任。但是,由於夫妻結合是經過法律登記的,所以是壹種緊密的* * *同構,不僅是人身關系的同構,也是財產關系的同構,需要對彼此和同構本身承擔壹定的責任。所以,丈夫不還信用卡,可能涉及財產損失。因為發卡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丈夫的個人財產。因為婚後雙方的個人財產難以直接體現,發卡行可能會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夫妻財產,可能會損害妻子的財產權益。同時,如果丈夫欠錢不還,也可能涉及犯罪。我國公務員招錄實行嚴格的政審制度,如果直系親屬犯罪,可能會影響夫妻子女將來的就業和其他人的生活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 *夫妻以同壹簽名或者事後由其中壹方追認所負的債務,以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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