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處的時候,都是走向婚姻的道路。如果不能在壹起,只能選擇分開。這個零零碎碎的費用怎麽算?妳每次都做費用記錄嗎?
個人認為戀愛期間的所有開銷都不值壹提!現在的戀愛中的男女,在戀愛的時候都傾向於同居。男生女生之間,自然是女生最吃虧。男方要想優秀,就應該給女方壹定的獎勵,這才合理。當然這主要是男方提出分手的情況下。
男女朋友分手後,大部分都沒那麽在意了!壹般不值得壹提的,有點個性的都會翻壹頁!不會留下小家子氣的形象。
當然,壹般情況下,我們並不認為戀愛期間雙方支付的費用需要返還。這是自願行為。戀愛期間,有時男方出錢,有時女方出錢,這種自願的費用是不需要返還的。當然前提是,如果雙方同意,我們在戀愛期間AA。戀愛期間借錢,以結婚為目的贈送大件物品,如首飾、買房買車等。這些可以通過公平原則起訴,也可以在最終結婚或分手後通過協商要求返還。
假設不是壹起玩的費用,交通,住宿等等。戀愛期間,而是男方在戀愛期間買的貴重物品,比如送給女方的首飾。妳需要歸還這個嗎?這個要看最後分手的原因,或者當初送禮的目的,是不是為了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