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不到10%的華人誌願申報,如果被查出來會被處以重罰,嚴重的還會被判刑入監,對於新移民來說可能還會面臨遣返回國的危險。
此前海外資產不申報的案件並沒有受到重視,最多也只罰1萬美元,但最近三年涉及海外資產申報的案件很多,而且執法非常嚴厲。針對華人社區的情況,只有10%在海外有資產的華人主動申報,在去律師事務所咨詢的華人中,10個人中只有1個最後聘請他們進行誌願申報。
國稅局認為美國目前有700到800多萬人有雙重國籍,這些人中間大約有100到200多萬人常住在海外,其中有10%-15%的人在海外擁有資產但沒有申報。經過政府啟動的兩次誌願申報計劃,有1萬到2萬人申報,只占 10%。
海外資產不報稅後果很嚴重,如果自首的話需要交27.5%的罰款,而且還要補交稅和利息,如果不自首,只要多於1萬美元就屬於重罪,不僅每年罰款10萬美元或者罰總存款的50%,還最高可以判處5年有期徒刑。如果當事人還不是公民身份,就算是認罪也會被無條件遣返出境。
目前還沒有看到有華裔海外資產不報稅被判刑的案件,被判刑的很多都是東部的猶太人,但是作為指標,國稅局可能會在亞裔社區拿出幾個個案來作為警示,而這樣的案件當事人勝訴的幾率非常小。美國高等法院駁回了壹名日本商人的上訴,這名商人因為少報稅被自動遣返出境,上訴了4個法庭都被駁回。所以提醒廣大新移民,來到美國要老老實實報稅,少報稅的案件如果移交法庭處理基本上也沒有勝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