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生銀行信用卡服務項目調整內容:
1、收費項目取消“超限費”及“滯納金”項目,不提供超限服務。 2、對於每月最後還款未還清當期最低還款額或延誤還款的客戶收取“違約金”。二、民生銀行信用卡違約金收費標準:
民生信用卡違約金收費標準和早前的滯納金收費標準壹致,都是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來收費,最低人民幣10元/1美元/1歐元/1英鎊/1澳元/1加元/150日元(幣種與相應最低還款額相同)。 舉個例子假設李先生的賬單日為每月3日,最後還款日為每月21日。 在張先生10月份的賬單裏,本期賬單金額為1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元。張先生10月21日僅還款90元,那麽就要收違約金啦,總***要收取10元的違約金,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100-90)*5%=元,最低人民幣10元收取,則11月3日賬單中將產生違約金10元。 雖說,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收費標準是壹樣的,但是它們的計息方式是不同的,之前的滯納金、手續費等費用是按月復利收取,而違約金產生的費用是壹次性收取,這樣就避免了欠款越滾越大的情況,對持卡人是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