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套現別人的信用卡壹般是違法的;用他人信用卡套現,不是通過正規渠道取現,而是通過非法手段將信用額度內設定的資金取出。用別人的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二、信用卡套現的處罰是什麽?
1,惡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構成刑法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為數額巨大,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20萬以上屬於數額巨大,刑期10年以上。